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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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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和徐州市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

 2017级学生由于军训和入学教育相关课程安排占据了双休时间,故2017级学生放假调休从928日至108日,共11天。教职工和其他年级放假时间为930日至108日,共9天。其中1012日、3日为国家国庆法定节假日,104(星期三、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109(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学生及辅导员必须于108日下午1800前到校。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处理日常事务。教育教职工要把办公室、实验实训室,学生把宿舍、教室门窗关好、锁好,离校外出活动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各系部提前调研在校学生人数,以便学工处、图文信息中心、后勤保卫部门提前安排在校学生相关保障和服务工作。请各系于920日前将各年级假期留校人数报院办刘洋老师。928日将留校学生名单报学工处李文科老师。学工处、各系(院、部)要教育学生注意假期安全,学生离校回家或外出要向辅导员请假,同时要加强对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

    2.各部门应严格按此通知精神放假,不得擅自增加或缩短假期,不得随意调课放假。节假日期间,原安排的课程不再另行补课。各部门在节前认真做好安全稳定的自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若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与学院分管领导联系。

    3.院属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值班)的,于926日前将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的假期值班(加班)人员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主楼912室)刘洋处。

4.所有值班人员请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的相关职责。遇有重大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5.后勤保卫处适当安排食堂窗口保证师生用餐。

6.各部门在节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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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