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24

 

教通〔20146

各系、教研室: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决定因素。为了加强我院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快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的步伐,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是我院有在校生的专业并在教学计划中列出的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已经对学生上过两次以上,经实践验证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均可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核心课程优先,学生人数多的课程优先。

2.课程建设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体现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特色,紧扣专业改革方向。教学大纲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具有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3.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开展研究性教学,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培养。鼓励校企、校际联合开发课程,将最新科研成果引入教学。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精品教材进课堂(包括自编教材、配套的教材、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多媒体教材)。注重提高教学信息化水平,成效显著。
  4.实践教学富有特色。保证高水平教师指导实验、实训和实习。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训实习条件。实践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好。能够开展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实习实训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学生参加科研、科技训练。
  5.教师队伍有一定数量,整体素质较高,课程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效突出。注重教师培训与青年教师培养。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有科学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完整规范。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深受好评。
  7.重视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课程网站应有该门课程的大纲、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重点课程在把握申报条件时,应重点紧扣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在校企合作、工学交替、订单培养、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方面,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注重双师型教师与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实践技能课程由具有深厚行业背景与丰富生产经验的教师讲授。

二、申报办法

1.由课程负责人(应为讲师或以上职称)提出立项申请(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系(部)审查和推荐,报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填写项目申请书时应明确建设目标和提交的成果。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一个人参加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3个系推荐课程每系不超过4门,基础部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

2.高教研究对各系(部)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查。

3.在各系(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报院批准后正式下文。

三、申报材料

1.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附件,一式二份,A4纸打印)

2.课程支撑网站开通

四、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于2014822日之前将纸质文字材料交至高教研究,同时发送申报表的电子文档至gjs3292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申报表.doc

 

 

 教 务 处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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