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9-12-27

苏教学〔2019〕8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全面推进江苏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江苏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江苏特色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通过加强组织管理、经费和条件保障和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协同协作、同向同行的全员、全过程心理育人合力。

至2025年,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素质普遍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识别、干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关注及时、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心理危机得到有效干预。

三、主要任务

大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春风行动”,通过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宣传活动、优化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精准支持,着力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心理育人机制,切实促进江苏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1)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结合实际,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加强知识教育。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大力倡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公共必修课程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根据学生实际需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省教育厅将组织“精彩一课”评选活动、开发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线课程等,丰富教育教学形式,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创新宣传活动形式

坚持开展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3.20心理健康教育周”“5.25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积极营造自助助人的成长氛围。结合体育、美育课程和文体活动,探索浸润式、互助式等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引导二级学院利用专业特色,探索哲学疗法、文学疗法、园艺疗法、音乐疗法等一批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多种传播媒介,灵活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突出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满足学生自我成长的心理需要,重视发挥班集体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支持功能,指导各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三)优化咨询服务体系

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优化心理咨询服务渠道,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途径,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提升心理咨询服务的科学性、专业性、规范性、便捷性。强化工作规范,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遵循心理咨询伦理规范,保证心理咨询工作按规定有效运行。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严格管理心理咨询记录和有关档案材料,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四)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精准支持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自助互助平台(“苏心”APP)使用,在广大学生中宣传全省大学生心理热线,积极鼓励志愿者投入热线服务。完善心理测评方式,优化量表选用,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方法和仪器。科学分析、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变化规律,不断提高心理健康素质测评覆盖面和科学性。实施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注重做好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定期开展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不断提高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专业水平。畅通高校与医疗机构转介诊疗的绿色通道,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及危机后支持性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危机事件的发生,降低危机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将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测评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组织或委托心理学专家以及实践工作者,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评估、督导。评估、督导内容包括学校重视和支持程度、机构设置情况、专项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开展辅导或咨询情况以及工作实效等。加强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研究中心(江苏省高校应急心理干预救援基地)建设,开展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基地和示范中心引领作用,培育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案例,辐射推动全省乃至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以课题为纽带加强研究力量,推动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理论研究,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心理学、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做出江苏贡献。各高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应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经费和条件保障

各高校要切实保障本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专项单列,专款专用。其中本科院校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每年不低于10元,并争取逐年有所增加。心理健康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学生对心理咨询活动需求的高校,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要参照课堂教学标准计算相应工作量或给予合理报酬。各高校要持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根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工作场地,如心理发展辅导室、心理测评室、积极心理体验中心、团体活动室、综合素质训练室等。加强院(系)及学生宿舍心理晤谈室建设,逐步做到在院(系)设立二级心理辅导站。鼓励高校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

(三)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各高校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心理辅导员和兼职教师为补充、以心理委员和朋辈志愿者为桥梁纽带的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其他教职员工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将加快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配备和专业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分层次、多流派、全方位的督导培训体系,鼓励高校专职心理咨询师申报“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系统”专业认证。各高校要按照师生比1:4000的比例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的要求,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在2025年前将配备比例提高到1:3000。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原则上应纳入高校思政工作队伍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应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序列;设有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机构的高校,可同时纳入相应专业队伍管理,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积极组织开展师资队伍培训,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视对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加强心理委员组织、宣传、预警、助人等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朋辈心理互助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打通心理育人的最后一公里。

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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