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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教师专业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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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教师专业实践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开云官网注册(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APP下载,教师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九州〔2017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8-2019年度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8年教师专业实践材料

1.根据2018年开云官网注册(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APP下载,教师专业实践情况(详见附件1),凡参加专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应根据时间安排,填报《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附件2)。

2.专业实践教师应写出个人总结,提交岗位日志、物化成果等专业实践材料,相关材料自行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参见附件3,教师所在单位组织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并存档。

3.学校将根据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和教师专业实践材料情况,按年度给予教师适当补助。

二、做好2019年教师专业实践申请

1.各系(院、部)要结合本部门教师进修情况,有计划分期分批安排教师进行专业实践锻炼。

2.拟参加专业实践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系(院、部)审核,通过后将参加专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名单汇总表(附表4)报送教务处,经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给教师分配帐号,教师通过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填写相关资料,不再接收纸质申请表。

3.各系(院、部)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专业实践工作实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或中止专业实践锻炼计划,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或中止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三、其它事项

1.教师专业实践档案作为转正定级、“双师型”教师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的参考条件之一,请各系(院、部)教师认真对待,如实填写。

2.各系(院、部)在实践教学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以便进一步优化实践平台的使用。

32018年专业实践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主809室尤老师处,截止时间:201944日。

42019年教师专业实践申请报送截止时间2019415日。


教 务 处  

                                                    20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