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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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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图文信息中心:

为做好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和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依据九州教[2013]19号《开云官网注册(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APP下载,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规定(试行)》,各系(院)实验室设置必须适应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本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1、进一步清查并落实本部门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值(附件1),并与财务固定资产保持一致。

2、信息统计对象为各单位正式建制的各类实验室,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91-2019831日。

3、进一步核实并规范校内实践基地名称、地点、校外实训基地依托单位等信息,完善状态采集平台基地信息表(附件2)。

4、统计2018-2019学年校内基地相关信息,填写校内实训基地信息表(附件3)。

5、上报内容包括:实训基地或实验实训室名称、仪器设备总值、仪器设备维护经费、年材料消耗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等。

6、此项工作同时作为状态采集平台基础编码和相关数据的依据,请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对待,了解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实训项目、低值易耗品、实验室建设等各项信息情况,按要求做好台帐资料归档登记工作。

7、请各部门指定填表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统计相关数据,并于920日前将修改后的附件123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尤老师处。 

附件1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值

附件2附件2状态采集平台基地信息.xlsx

附件3附件3校内实训基地信息表.xlsx

 

教 务 处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