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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招生政策

江苏高考新方案

发布者: zscweb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次数: 1645

江苏高考新方案

葛道凯在会上宣布:江苏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江苏省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模式定为3+1+2”。高考总分为750分。语、数、外采用全国卷。

一、改革背景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二、改革方案

总分升为750分,采用“3+1+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高考总分。

合格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述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改革高招录取模式,合并本一本二批次

根据新方案,江苏高考将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合并本一本二批次。在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择机会。

此外,将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按照因材施教、多次选择、面向人人的原则,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突出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渠道。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江苏将全面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在考生分数相同时,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可作为高校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三、选科要求

(一)选科要求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要求,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已制定完成,现予以公布,供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

(二)选科要求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说明(3+1+2模式)

经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各普通高校已完成2021年拟在江苏招生的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院校及专业。

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供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2021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和专业(类)以高考当年最终公布的为准。

2.高考模式。

3+1+2”模式是指:“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3.数据结构。

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首选科目要求。

高校各专业(类)根据本校培养实际对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要求,“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类)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类)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

5.再选科目及要求。

高校各专业根据实际从再选科目中选择1科、2科或“不提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以及“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科目要求”的,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三)选科要求示例

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A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历史”和“政治”2科方可报考;

B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政治”2科或“历史”“政治”2科方可报考;

C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考生首选科目中有“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报考;

D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报考。

E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即可报考。

四、改革过程

2015年起,江苏省组织开展了深入系统的调研,先后召开近80场调研和征求意见会议,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总人数超过2500人。同时,重点针对方案的核心内容,组织有关专家团队进行可行性和科学性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完成了《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合法性审核通过,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后,正式印发执行。